
浙建站市〔2013〕67號
各市造價管理站(處、辦),義烏市造價站:
根據《關于印發<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價協[2011]021號、《關于印發<浙江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浙造人管[2010]6號)和《關于開展浙江省2013年度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驗證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3﹞55號)號等文件精神,我省對證書號碼為浙060…和090…開頭的浙江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開展了資格驗證工作。
現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予以公布,驗證合格的造價員資格證書及印章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資格驗證相關材料及近四年參加繼續教育不滿40學時的造價員,驗證不合格,限期改正,整改期限為三個月。
需整改的造價員應于2014年4月7日-11日將網絡及書面申報資料提交到省造價管理協會或屬地造價管理機構,辦理資格驗證整改手續;省造價管理協會或屬地造價管理機構完成初審后,于4月18日前將資格驗證人員的有關申報資料、名單匯總表及網上申請上報省造價管理總站。省造價管理總站對申請人提交的書面申報資料及網上申請情況進行復審,并公布復審結果。
限期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造價員,將注銷造價員資格證和專用章。
附件:浙江省2013年度《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驗證合格人員名單
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